按照《省农业农村厅 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1〕30号)和《市农业农村局 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村民委员会推荐(农户自荐)、乡(镇、街道)政府审核、县级培育推荐、市级审查审核,拟将72个农户认定为2023年全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现将拟认定的学法用法示范户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向潜江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科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2日-2023年8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路瑶 0728-6290511
电子邮箱:qjnyncjfg@163.com
潜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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