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 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4 17:28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计财科

遴选文件收受人:

    现将有关问题澄清如下:

1)遴选文件第二章中“16.2 响应性文件正本副本、资格证明文件可根据资料多少装入1个或2个密封袋。密封包装上应注明“响应性文件正本副本”,并注明报名人名称、遴选项目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现更正为:“16.2响应性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U盘U盘文件格式为正本的扫描件)装入一个密封袋,资格证明文件装入一个密封袋。资格证明文件袋密封包装上应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并注明报名人名称、遴选项目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性文件袋密封包装上应注明“响应性文件正本副本”,并注明报名人名称、遴选项目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2)原遴选文件附件潜江市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评审指标表:

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1

参与遴选的保险机构近3年(2021、2022年度、2023年8月1日前)参与本市驻村帮扶、防灾救灾等工作,参加活动2次及以上的,计1分;参加1次活动的,计0.5分。

(评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佐证资料,并加盖公章。)

现更正为:

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1

参与遴选的保险机构近3年(2021、2022年度、2023年8月1日前)参与本市驻村帮扶、防灾救灾等工作,参加活动2次及以上的,计1分;参加1次活动的,计0.5分。

(评分说明:驻村帮扶证明材料包括驻村考勤表市级或公司驻派文件和村(镇)证明文件,防灾救灾证明材料包括村(镇)证明文件和防灾救灾现场照片,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原遴选文件附件潜江市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评审指标表:

履行社会责任

2

通过专项资金组织实施项目、捐款捐物,支持镇村特色产业发展,完善镇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物资、资金投入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的,计2分;50万元(含)-100万元的,计1.5分;30万元(含)-50万元的,计1分;1万元-30万元的,计0.5分;没有或未提供佐证资料的,不计分。(评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佐证资料,并加盖公章)

现更正为:

履行社会责任

2

近三年(指2021、2022年度、2023年8月1日前)通过专项资金组织实施项目、捐款捐物,支持市域内镇村特色产业发展,完善镇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物资、资金投入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的,计2分;50万元(含)-100万元的,计1.5分;30万元(含)-50万元的,计1分;1万元-30万元的,计0.5分;没有或未提供佐证资料的,不计分。(评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佐证资料,并加盖公章)

4)原遴选文件附件潜江市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评审指标表:

专业人员

1

参与遴选的保险机构配备有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勘查、理赔工作经历的专业人员,2人以上的计1分;1人的,计0.5分;没有或未提供佐证资料的,不计分。

(评分说明:提供相关人员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公章。)

现更正为:

专业人员

1

近三年(2021、2022年度、2023年8月1日前)参与遴选的保险机构配备有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勘查、理赔工作经历的专业人员,2人以上的计1分;1人的,计0.5分;没有或未提供佐证资料的,不计分。

(评分说明:提供有该工作人员身份证明及由本人签字的本市域内查勘报告或定损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原遴选文件附件潜江市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评审指标表:

险种

首推

1

参与遴选的保险机构近5年(2019-2023年)在本市域内首次开展农业新险种承保的,计1分;未开展或未提供佐证资料的不计分。

(评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佐证资料,并加盖公章。)

   现更正为:

险种

首推

1

参与遴选的保险机构近5年(2019-2023年)在本市域内首次开展农业新险种承保的,计1分;未开展或未提供佐证资料的不计分。

(评分说明:由财政部门提供数据结果)

6)原遴选公告中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现更正: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选文件中需由湖北省农业保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当地财政部门提供数据结果的,遴选候选人只需在遴选响应文件中注明即可。

特此说明,其它内容不变。

           潜江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单位)

邦代建项目管理湖北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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